說起發生在去年6月14日銀行卡遭盜刷的事,樂清陳女士仍一臉地憤懣。
  這天晚上9點42分,陳女士收到短信,她的銀行卡在異地刷掉了98萬元。陳女士一驚,知道自己的銀行卡遭盜刷了,心慌之下,她趕緊給銀行客服打電話,希望能輓回一些損失。
  哪知道,客服卻稱,因為是周末非工作時間,辦理掛失凍結賬戶等業務,需要等到周一。又過了4分鐘,陳女士的銀行卡再遭盜刷,卡內208萬元存款僅剩300元。
  事後,陳女士向樂清法院起訴,以合同糾紛為由,要求銀行賠償損失。
  昨天,樂清法院作出一審判決,銀行對陳女士的損失承擔8成責任,賠償166萬餘元。
  銀行卡遭盜刷200多萬元
  向銀行求助卻遭拒絕
  事情發生在去年6月14日,周五,晚上9點42分,在家休息的陳女士收到了一條銀行發來的刷卡消費短信,金額為98萬元。
  陳女士一下子就嚇獃了。她立刻意識到,銀行卡被盜刷了。陳女士立即撥打了銀行的客服電話,在確定自己卡上的錢確實被刷走後,她要求銀行立即凍結賬號,暫停自己銀行卡的刷卡功能。
  “可客服人員說,當時恰逢周末晚上,辦理我提出的那些業務,要等到下周一上班時間。”回憶起當時的情景,陳女士仍然很生氣。
  還沒等陳女士掛掉電話,她的手機又接連收到兩條短信,金額分別是98萬元和11.9萬多元。
  她的卡內原本存有208萬元,遭盜刷後,只剩下了300元!陳女士立即報警。兩個多小時後,公安部門查出,陳女士銀行卡裡的錢,是通過在福建省廈門市的一臺POS機刷走的。
  持卡在臺灣買過一塊手錶
  銀行卡信息被盜走
  昨天,錢江晚報記者從負責案件偵破的廈門警方瞭解到,這起案件由團夥作案,涉案人員共14名,其中3名是臺灣人。
  廈門警方提供的材料顯示,該團夥從去年3月份到去年10月,通過盜取銀行信息並偽造銀行卡的方法,多次盜刷他人銀行卡,被害人員遍及全國各地。在此案中,陳女士還不算最慘的。有一名被害人,一下子被盜刷掉400多萬元。
  錢江晚報記者瞭解到,在銀行卡被盜刷前,陳女士曾因事去過一趟臺灣,併在一家商店刷卡購買過一隻手錶。警方猜測,正是這次刷卡消費,犯罪分子盜取了陳女士的銀行卡信息,並根據信息複製了一張銀行卡。
  關於如何盜取銀行卡信息,錢江晚報今年8月8日A11版曾做過報道。當時,一名手機店店員為貪小利,受犯罪分子教唆,在供職商店的POS機上安裝了一個類似U盤的東西。正是這個裝置,輕易將在這台POS機上刷過的銀行卡信息盜走。
  卡主將銀行告上法庭
  法院一審判賠166萬元
  案子雖然破了,但陳女士被盜走的200多萬元錢,一時卻難以拿回。為此,陳女士多次與銀行方面交涉,要求賠償損失,但一直遭到拒絕。
  無奈之下,陳女士以儲蓄存款合同糾紛為由,向樂清法院起訴,要求銀行返還被盜刷的儲蓄存款。
  陳女士認為,她將錢款放在銀行處保管,造成了損失,銀行方有不可推卸的責任。“我在商場進行正常的刷卡消費,並沒有過錯。銀行作為保管單位,應當保證我的資金的安全。”陳女士說。
  但銀行方面卻認為,陳女士對銀行卡密碼保管不善,使犯罪嫌疑人有機可乘,應自行承擔損失。
  昨天,樂清法院經審理後認為,陳女士和銀行間的儲蓄存款合同有效,卡裡的錢被盜刷,銀行方面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的義務,應當承擔主要責任。而陳女士則沒有保管好密碼,負次要責任。
  最終,法院根據實際情況,判定銀行負此案的8成責任,賠償陳女士166萬餘元。
  延伸閱讀
  銀行卡遭盜刷,陳女士是如何告贏銀行的
  現代社會,銀行卡刷卡消費,已是一種趨勢。但是,犯罪分子防不勝防,遭遇盜刷,如何才能盡可能地減少損失?此案中的陳女士,又是如何打贏與銀行的官司的?
  昨天,錢江晚報記者就此採訪了浙江時代商務律師事務所律師陳一來。他表示,如果有人不幸碰上這樣的事,首先要做的,就是取證。
  銀行卡被盜刷,一定是卡號、密碼同時被盜,應從幾個方面取證:首先要及時向銀行掛失賬戶,並報警,如此案陳女士所做的,都是正確的;
  其次,就是要第一時間收集被刷款項不是由本人所取或者消費的憑證。例如,就近到ATM機上取錢或存錢,並保留憑證,以證明真正的卡和密碼都是在自己手上。比如此案中的陳女士,在報案後,由民警陪同,到ATM機上取出了卡上僅剩的300元錢,保留了證據;
  另外,如果是被異地盜刷,還要儘量收集那些能夠證明被盜刷時,卡主本人身在另外一個城市的證據。比如,卡主本人親自到就近的派出所報警。
  本報通訊員 岳思軒 本報駐溫州記者 王益敏
  (原標題:卡內208萬元,幾分鐘後只剩300元法院一審判銀行賠166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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